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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如下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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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如下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首先看合同约定。 2、总价包干合同,原则上价格、量的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而且,如果施工图纸和投标图纸没有变化的话,量没有算准中标人也有责任,也要考虑该部分是否是中标人的不平衡报价之处。因此倾向于按照清单量调差。若按照实际图纸量调差或计算,事实上就打破了总价包干合同的盘子。 3、调差倾向于只调材料费。最终调价的过程从法律上讲属于协商的过程,双方协商,给承包商一个合理的成本价即可。简单来说,总价包干就是将一个工程按照定额以及各种费用一次性包定,中间不再增加费用的承包方式。签订建筑工程总价包干合同,是为了方便结算过程,没有特殊的情况发生,一般是按照合同签订的价格进行结算,但实际上,如果出现了问题,也可以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1、首先要确定对方不支付工程款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对方没有支付能力,还是因为合同履行过程中你方存在过错。 2、施工合同中实际结算的工程量往往与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因为施工中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工程量,所以结算时会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这时也会出现不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的情况。 3、如果对方是暂时没有支付能力,或者是因为合同履行中你方存在过错,那么建议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寻找对双方都比较有利的处理方式。 4、如果确定对方是恶意不按合同支付,建议尽快凭合同书依法向法院起诉,以免债权受到损害。诉讼时效是三年,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及时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再起诉的,会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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