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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明书和资料:(1)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明书(2)收养人所属机关或村民委员会....
1、收养社会弃婴:无子女证明;收养人情况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捡拾弃婴报案证明(公安部门)及捡拾人证明和身证;收养人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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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离婚有两种方式,一为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你们能就离婚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共识,可带着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到当面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无法协商或就上述问题无法达成共识,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有民事起诉状、结婚证、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等证据即可到法院起诉离婚。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也就是说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都要到场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1、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3、对于你的收养证明在哪里办这个问题,首先要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一方面需要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具备相应的条件,另一方面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手续和证件,到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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