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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出资后,可以办理股东登记,依法取得相应的股东,召开股东大会时,要通知股东出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拒绝参加股东...
股东拒绝参加股东大会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处理,对重要事项进行表决的,视为放弃权利。 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有权表决股东大会的决议。股东出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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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参加表决,可视为弃权,因为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是为了行使自己的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普通事项只需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重大事项需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参考股份有限公司的投票制度。如果股东不参与表决,无法推动公司的决策和业务,那么法律只能说是无奈的,因为这是你需要承担的投资风险,这就要求我们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要慎重。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可以看出,法律不强制处理公司内部关于不能正常召开股东会、不能作出有效决议的事项,除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股东按公司章程规定出资后,可办理股东登记,依法取得相应股东,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应通知股东出席,如果股东拒绝参加股东大会,应按公司章程办理,对重要事项表决,可视为放弃权利。
股东拒不参加股东会,法律并没有就此种情形下的处理作出规定。在公司章程有规定且不违法的情形下,可以参照公司章程处理。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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