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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案件的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无需缴纳鉴定费。...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根据不同的鉴定机构,具体收费不同。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咨询当地的鉴定机构。以下为您例举江苏省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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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费用应该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员工本人是不需要承担工伤费用的,也不能使用低保进行报销。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费用应该由单位承担。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2.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工伤鉴定的类型主要包括: (一)劳动能力鉴定,分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鉴定,其中对于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应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中加以明确,如果结论中未注明的,不予以支付生活护理费. (二)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三)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四)旧伤复发的确认; (五)工伤与非工伤的界定; (六)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 (七)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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