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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如果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相关户籍管理机构加...
亲友调解,街道居委会、村委会调解,或者到司法机关报案、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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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身份证需要户口本,而且必须是原件。《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换或者资料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事项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当申请补领。不到十六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能够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解决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事项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父母办低保,子女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这样是为了区别父母是否符合低保的条件。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居民若发现其《居民户口簿》丢失或被盗,应立即向派出所报告,同时提交书面申请,要求补发。若户主本人因其他原因无法亲自前往派出所办理,可出具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为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有成年人可作为委托人,则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由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补办所需材料齐全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的填写要求如下: 1. 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 2.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也可使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若采用手工填写,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3. 填写内容相同的,需将内容都详细填写,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 4. 在申领证件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手续时,需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工作人员会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收取证件工本费。流动人口录指纹需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自助服务终端已开通的功能包括:户籍政策查询、办理进度查询、户籍证明打印、身份证补办、丢失注销以及办理注销证明和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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