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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主要是看双方的责任问题。一般鉴定费用由哪一方引起的费用就由哪一方承担,鉴定费用由双方引起的,应当区分情况。法律对此也有...
根据2009年司法部和国家发改委共同颁布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司法鉴定收费情况如下:第五条: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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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鉴定事项的不同,司法鉴定费用也不同。司法鉴定类型包括法医、物证、财产等。根据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文件,财产标的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所列收费标准执行。10万元元到50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从50万元到1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从100万元到200万元的部分,按0.6%收取;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4%收取等。目标金额越大,收费标准越低。对于标的金额较大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一般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费上限。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问题: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收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预缴: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纳鉴定费的辅助性法规,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应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鉴定机构予以减半或免收鉴定费。 因此,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因为,经济困难无法交纳鉴定费的,可以查看本地方的司法局的相关规定,积极申请法律援助,争取减免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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