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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
1、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一方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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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了办房产证需要过户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到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二、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三、房产登记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四、审核无误就会办理过户登记,发给新房产证。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般来说,能够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有:一方住在外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双方的信件、电子邮件、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分居文件、亲戚、朋友、邻居的证言等。如果能证明分居两年,可以说明感情已经破裂,人民法院一般会根据这个判决离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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