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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结婚,不涉及离婚问题。如果有孩子,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需要...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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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生医学证明》; 2、母亲或父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一)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应当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出生后,因故一个月内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在核实情况后,应准予补办登记。因故超期两年以上的,由分、县局户政管理部门审核后补办登记。责任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责任区内常住人口为其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 (二)已婚学生夫妻双方均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再办理该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手续。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属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高校集体户口,或者双方户口均属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随其非高校集体户口的父亲或者母亲落户。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3)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非婚生婴儿可以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一些外省妇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种种原因虽未办理户口迁入和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成事实婚姻,对于她们按计划出生的婴儿,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允许其在父亲户口所在地农村申报户口。子女的户口进行登记的话,首先要根据父母双方的情况来看,如果父母双方未登记结婚并且又没有决定进行结婚的话,那么他的户口只能够跟父母双方中的一方,具体有哪一方还是要由父母双方进行权责,一般来说是给父母中抚养子女的那一方。
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没有登记,没有孩子,一般双方都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没有离婚问题;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双方都没有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的实质性要求,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想离婚的,应当通过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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