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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程序:一、会做出解散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四、...
清算程序:一、会做出解散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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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程序:一、会做出解散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四、清算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五、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六、结束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营业执照吊销的程序是: 1、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 2、以清算财产支付各项税费和债务; 3、清算结束后,申请公司的注销登记并公告; 4、交回营业执照给公司登记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1、工商局办理公司清算备案;2、登报公告;3、注销,缴纳高额罚款;4、工商注销;5、取得通知,同时,法定代表人黑名单解锁,在征信系统消除信用不良记录;6、注销银行对公账户。《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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