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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在用人单位没...
如你所说的情况属于辞职再就业,你和原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你和新公司建立一个新的劳动关系。你和原公司劳动关系终止建议你和单位写一个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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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违法,提供合同中约定就可以了; 2.1年期满后,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续签,这种情况下没有续签的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此处不违法; 3.调岗降薪等涉及职工重大权益,需要充分合理的理由并且与职工协商,否则就是违法的。 4.仲裁:准备好证据材料,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提交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就可以了。
能辞退(或称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允许的,不过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单位维护或者改善原劳动条件,员工仍不续签的,不予经济补偿;单位减少原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终止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终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协商终止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终止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终止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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