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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2、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
最新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详细流程如下: 1、员工基础信息录入; 2、扣缴所得税报告表填写; 3、填写表格完毕后,发送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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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6〕162号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方便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规范自行纳税申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的纳税人,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办法第二条第五项情形的纳税人,其纳税申报办法根据具体情形另行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本办法第二条第三项所称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纳税人在两处取得工资薪金,需要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首先在两处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并各自申报,再自行合并,进行补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可以选择两处任意一地税申报,纳税人取得两处收入次月的15日前向地税申报,并扣缴个人所得税款。
使用账号与密码登录电子申报系统,进入电子申报系统,点击左上的“申报缴纳”,进入申报画面,申报画面中右边有个“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点击“申报”进入个人所得税申报页面,添加明细,添加明细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将表格的数据直接导入,如果人数比较多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这种。另一种是一个个添加,人数较少且变动大的时候可以用这种。所有资料填好后点击“检验及计税”按钮,检查一下金额是否正确,没问题的话,点击“申报预览”按钮。点击“缴税”按钮,进行缴税,个人所得税申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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