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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停产、停业。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它直接剥夺生产经营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只适用于违...
强制性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类型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等。行政处罚的类型包括警告、通报和批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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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措施属于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 (1)监管谈话、谈话提醒;(2)重点关注、出具监管关注函、出具警示函;(3)记入诚信档案;(4)责令改正;(5)指定中介机构进行核查;((6)要求报送专门报告、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要求披露资料;(7)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8)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9)限制业务活动;(10)限制分配红利;(11)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12)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限制证券买卖;(13)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责令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14)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15)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16)停止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17)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暂停或者终止回购股份活动;(18)暂停履行职务;(19)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公司;(20)暂不受理业务或业务资格申请、暂缓审核相关申请;(21)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2)责令股东转让股权;(23)一定期间内不受理有关文件、申请或推荐;(24)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25)向社会公示违反承诺的情况;(26)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7)不予注册登记,从名单中去除;(28)证券市场禁入;(29)撤销证券公司。
你问的扣押财物属于行政处罚是: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做法,它是为保证最终行政做法的作出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它无到达对事件最终处置完毕的状态。如扣押财物,扣押本身不是最终的目的,它是为保证尔后行政处置决定的最终作出和执行所采取的临时措施。行政处罚则是一种最终行政做法。它的作出,表明该行政违法案件已被处置完毕。如没收财物,它表述了行政主体对该财物的最终处置。
1、不同性质的行政处罚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是最终的处理结果。未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改变。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既不是最终的处理行为,也不是制裁。只要在适用过程中达到行政目的,行政强制措施就可以解除。2、不同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惩罚行政违法行为,使行为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教育其遵守法律。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防止或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继续,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3、不同的法律后果行政处罚是为了最终制裁对方的违法行为,因此处罚内容主要表现为教学或增加对方的义务。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是为了保证行政执法的目的的实现,不给对方上课或增加义务。四、适用频率不同的行政处罚适用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即一事一罚或一次性处罚,同一事不能多次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可以适用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持续适用于同一对方,直到达到目的。5、诉讼结果不完全相同的行政强制措施是羁押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只能判决撤销诉讼中的违法行为或者适用不当。部分行政处罚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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