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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本人持身份证、行驶证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补牌手续,如果代理,代理人还需要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办理。到车籍所在的车管所去...
1、车主到车辆管理所领取《机动车辆遗失、损坏号牌补发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公车由车属单位在《机动车辆遗失、损坏号牌补发申请表》盖章,私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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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车牌在外地丢失,驾驶员应赶回车辆上牌地补办号牌,或将相关材料寄回,由亲戚、朋友代为办理,收到补办号牌并按规定悬挂后,方可上路。如果不补办就上路的,视为无牌上路,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车牌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一、新交通法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没有挂汽车牌照,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汽车牌照的,一次记录12分。 二、如果确实能证明车牌不是所有者,而且所有者在驾驶时没有发现被遮挡的情况,警察部门会进行相应的处理。遮挡牌照在机动车道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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