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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土地证与土地证有什么区别

2021-06-04
土地证是土地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四种:集体土地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权证,确定权。集体土地使用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 临时土地证实际上是临时占地手续,只是有当地国土部门下一个批复,一般为重大项目建设的料场或者原料加工厂,期限为两年,如果两年内依然不能完工,可以申请延期,期限为一年。 土地使用证期限为商业用地为40年、工业用地为5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划拨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没有期限规定,土地使用权证有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发放大红本。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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