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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项目推荐单位负责推荐项目的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报奖励工作办公室。初审内容如下:(一)推荐项目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二)推荐书是...
环保科技奖是授予公民或者组织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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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科技奖项目由省、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级工业总、全国性行业联合会、协会、学会等机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直属单位以及经奖励委员会确认的具有推荐资格的其他法人单位推荐(以下简称“奖励项目推荐单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单位或组织,可以向奖励项目推荐单位申报环保科技奖项目。
为了奖励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广大环保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环保科技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国科奖字第11号”),设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环保科技奖”)。
环保科技奖获奖项目的评审。申报项目通过形式审查后,由评审委员会分专业组进行评审,其结果提交全体评审委员会议审议。每一申报项目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在征得评审委员本人同意后,指定一名评审委员为其主审人,一名或多名评审委员为其副主审人。评审委员依据各申报项目性质,分别按照技术类研究项目和环境保护软科学类研究项目评审的指标体系,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并由全体参会评审委员投票确定获奖项目及其奖励等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项目时,须保证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参加会议,并参加投票表决。(一)环境保护技术类研究项目评审指标为以下十项: 1、环境技术创新程度2、项目难易程度或复杂程度3、主要环保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程度4、总体环保技术水平5、已获经济效益及投入产出比6、社会效益、环境效益7、发展前景及潜在效益8、转化、应用、推广程度9、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或实现技术跨越的作用10、对推动环保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二)环境保护软科学类研究项目评审指标为以下八项:1、观点、方法和理论的创新性2、工作难易程度或复杂程度3、对环境决策科学化和环境管理现代化的作用和影响4、研究成果科学价值和意义5、研究成果转化推广程度6、已实现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及经济效益7、环境科研项目投入规模及其效益8、发展前景及潜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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