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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留底税的定义是什么?

2022-09-07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人需要满足五项要求: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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