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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
遗弃的判定标准是: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属于遗弃。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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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实践及立法意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①当事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知道撤销事由后,仍以积极的行为与对方继续订立合同,甚至为履行合同积极作准备; ②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道撤销事由后,仍以自己的行为积极履行合同,或积极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③一方当事人在知道撤销事由后,起诉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申请撤销合同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如下: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遗弃的判定标准是: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属于遗弃。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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