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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下同)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认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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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认定流程 1、主管税务机关当场核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并将有关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查验报告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税务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签章)确认。实地查验时,应当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3、认定机关应当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应及时安装【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一般说来,完成一次增值税申报要分六步;本月底发票认证,次月初抄税,申报,报税,缴税,清卡(盘)。戳图查看全流程↓(注意,报税和申报的区别)①【发票认证】在税款所属期内完成,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但当期必须申报)。例如:6月认证专用发票且认证相符,那么应在7月申报期内进行申报、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扣。②【抄税】是指一般纳税人通过开票软件将上月开票数据抄入报税盘(税控盘,下同)或IC卡的操作,每月开具发票之前需要先进行抄税。③【报税】是指将已抄至报税盘或IC卡中的开票数据报送给税务机关,可选择网上报税或上门报税。其中,【网上报税】需使用网上抄报税软件,目前只适用于IC卡用户,报税盘(或税控盘)用户不适用。④【网上申报增值税】网上申报、缴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可向广州市电子签名中心申领⑤【返写监控数据(清卡)】是指在纳税人完成报税,且申报表通过(包括比对异常处理)税务机关系统“一窗式”比对后,税务机关将监控数据返写至纳税人的报税盘或IC卡中,完成报税盘或IC卡解锁,使纳税人的税控开票系统在申报期后可继续开具发票。返写监控数据又称“清卡”(“清盘”)。⑥【申报数据文件制作】申报数据文件通过“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制作,在进行增值税申报之前完成。该系统可通过税友网(广东站)下载。⑦【申报期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纳税申报时间原则上为每月的1-15日,在纳税期内遇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申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天以上法定休假日的,申报期按休假日天数顺延。一般纳税人每月进行抄报税、纳税申报直至完成最后一个“清卡”步骤后,才能领用发票。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操作流程1.开票前的准备工作(1)初次安装后的准备工作注册-登录-系统初始化-结束初始化-登记企业税务信息-编码设置需要注意:初始化操作只有在初次安装使用时才必须进行,一旦用户已经正常使用后就不需再做,否则会造成数据丢失;登记企业税务信息的操作一般也是在初次登录时进行,正常使用后如果本企业税务信息不发生变更就无需再登记。(2)日常使用中的准备工作登录-编码维护2.发票填开操作(1)购买并读入发票。(2)开具发票。A、开具正数专用发票: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发票号码确认-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填写购货方信息-填写商品信息-打印发票B、开具带销货清单的专用发票: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发票号码确认-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填写购货方信息—点击“清单”按钮-进入销货清单填开界面-填写各条商品信息-点击"退出"返回发票界面-打印发票-在“已开发票查询”中打印销货清单C、开具带折扣的专用发票: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销货清单填开-选择相应商品行-设置折扣行数-设置“折扣率”或“折扣金额”-打印发票D、开具负数专用发票: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发票号码确认-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负数”按钮-填写相应的正数发票的号码和代码-系统弹出相应的正数发票的信息,确定-系统自动生成负数发票-打印发票(3)作废专用发票A、已开发票作废: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已开发票作废-选择欲作废的发票号码-点击“作废”按钮-系统弹出“作废确认”提示框-确定-作废成功B、未开发票作废: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未开发票作废-系统弹出“未开发票作废号码确认”提示框-确定-作废成功。
一般纳税人认定流程: 纳税人提交申请。 二、税务机关审查申请材料。 三、税务机关实地检查,并制作检查报告。 四、税务机关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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