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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赔偿金额没有统一的规定,需根据实际损失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人身权利受到损害一般可以请求的赔偿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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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后应当按以下规定赔偿: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可以提起以下索赔请求: 向交通事故肇事者要求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按实际发生数额或者医嘱确定的时间和标准计算。 非本人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还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具体待遇请查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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