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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拘留人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交纳保证金后,如果当事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如果没有违反规定的,则需退还...
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保证金是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被处罚人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还需要被处罚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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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第110条规定“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你依法可以提出申请,是否准许由公安机关决定。
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并交纳保证金后,以下情形会退还: (1)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按规定,行政处罚符合以下条件的会被撤销:A、行政处罚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所以若是有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即主体不合法,那么会被撤销。B、行政处罚不适当。对于“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比如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 (2)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如果行政拘留开始执行,意味着不再暂缓执行,那么之前交的保证金,就要按规定返还被行政处罚的人。训诫、拘留一般不会留下案底,若公民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给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则不仅需要承担行政处罚,还需要承担刑罚,此时,是会留下案底的,且不能被消除。
公安机关有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是行政拘留,当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时,当事人既不选择行政复议,也不选择诉讼的,公安机关就会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相反则会暂行行政拘留的处罚,那么,暂缓行政拘留交了保证金销案吗?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请假出所申请的,应当向拘留决定机关提出担保人,或者按剩余拘留期限每日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应退还保证金。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拘留暂缓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如果被处罚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退还保证金。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因此,保证金是可以退回的。 以上全文便是暂缓行政拘留交了保证金销案吗的相关内容,暂缓行政拘留有一个前提是当事人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然后缴纳了保证金之后,公安机关就会放你走了,但是你什么也不申请的话,公安机关就会直接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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