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系作为一种法律承认的父母子女关系,既可依法成立,也可因一定法律事实而依法解除。我国《》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一)受理部门:县(市)民政局(二)部门职责:实施本市辖区内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依法处理违法的收养行为,宣传律,倡导合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应该怎样解除?本文主要为您介绍了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定途径。收养关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两种: 一、登记解除。 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 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应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已满八周岁以上,还要征求养子女的意见;如果养 子女已经成年,应当由养父母和养子女双方协议。 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到收养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 二、判决解除。 收养关系人经协议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可以是收养人,也可以是送养人,还可以是成年的被送养人。 无论用何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都应在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同时应保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关系解除的情形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收养关系解除登记程序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3、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和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解除收养的条件是:①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②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协议解除收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的程序,亦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决议后,须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说明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公证人员应对当事人要解除收养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以便查明解除收养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是否正当合理,有无其他意图;双方对财产和生活问题的处理是否合法等,经审查后,对符合解除收养条件的,就为其办理公证,准予解除。当事人自接到公证书之日起,收养关系即告终止。如果不符合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不予办证,对有关纠纷,可建议当事人依诉讼程序提出请求。基层政权机关或部门办理解除收养的登记,也要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按照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