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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受赠房屋,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022-10-06
一、受赠房屋是受赠人满五年且家庭名下唯一住房,个税免征;二、受赠人转让受赠未满5年房屋的:①非直系亲属赠与所得房屋出售:受赠人在取得房产三证后再售,五年的认定只能看当时的赠与公证书日期(也就是现在《契证》上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再看目前受赠人家庭名下是否唯一。如果需要缴个税,那只有20%这个比例,没有选择。如果在办理赠与这道手续变更时已经缴了20%的个人所得税,那本道交易时只要再补足差额的20%就可以了。(目前农税中心的非直系亲属赠与,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变更手续时是强制先行缴纳核定价的20%的个税,可以在《契证》上看得出来。但在以前这块手续是没有强制征税的,若现在出售则是全额的20%的个税了。)②直系亲属赠与所得再出售的,看有未满5年,时间可追溯前一道的立契时间,再看目前是否是受赠人家庭名下的唯一住宅。如果需要交个税,可以选择目前成交价或农税核定价就高的全额的1%来缴纳。注:农税中心对直系亲属的认定范围是: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和房管局的直系亲属认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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