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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由户主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2、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
1、当事人双方应该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并户口的申请(说明理由)等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说明实际情况后,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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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转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有以下这些: 1、把落户申请(派出所有统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简单的几项即可)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准备好相片)。
落户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子女落户,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 2、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 3、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4、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 5、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 6、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户籍本(如果是集体户的话,需要单位户籍员,把你的集体户提出来,盖上单位印章,并在蓝页户口纸的背面写上你将要落户的编号) 带着以上手续和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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