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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底肯定是会留有的,公安局里都是留有档案记录的,而且档案记录由专门的档案室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性保管。...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则在特殊案件中应当负刑事责任; 2、未成年人犯罪会被判刑吗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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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单纯的个人卖淫,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不会判刑。但如果涉嫌组织卖淫罪等犯罪行为,会判刑。而且不一定只是两年。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底是被治安拘留或者被判决才会有的,按你所得不会。另外,你当时未满18周岁,即便有,也需要封存,只有检察院和法院有权利查询。
我国《刑法》没有对卖淫女单纯的卖淫行为进行评价,即不构成犯罪,当然卖淫女也不会被判刑,最多会被行政拘留即治安拘留。我国刑法主要涉及以下四种与卖淫女性有关的犯罪。第一,《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组织卖淫罪,是指通过招聘、雇佣、诱惑、容留等手段,对多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如果卖淫女性参加组织,将构成犯罪到处罚。第二,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第三,《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的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者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第四,《刑法》第360条(第):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构成传播性病罪,将被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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