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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没有买交强险,危害非常大: 1、如果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后,车主需要自己支付汽车交强险的理赔金额; 2、车辆年检审核不受理; 3、如果被执...
1.发生交通事故,没有交强险,所有赔偿自己承担,且没有交强险还会被交警部门处罚。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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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事故过错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同时,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按规定投保,并处以保险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两倍的罚款。
出交通事故没有交强险,那么事故的赔偿责任由肇事司机承担,肇事司机承担不了的,由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一)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按规定缴纳交强险的,该机动车辆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并处以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只有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按规定补办交强险后,车辆才予以退还。并且不投保交强险会导致车辆不予年检,不得上路行驶,一旦发现,要进行扣分、没收驾照、罚款等处罚。 1、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后依照规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有关法律规定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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