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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原则 1、分立方在分立中确认取得的被分立方的资产、负债,仅限于被分立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分立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原则 1、分立方在分立中确认取得的被分立方的资产、负债,仅限于被分立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分立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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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原则 1、分立方在分立中确认取得的被分立方的资产、负债,仅限于被分立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分立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 2、分立方在分立中取得的被分立方各项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分立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分立方在公司分立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不应因该项分立而改记其账面价值。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来看,该项交易或事项仅是其原本已经控制的资产、负债空间位置的转移,原则上不应影响所涉及资产、负债的计价基础变化。 3、分立方以分立中取得各项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分立方应当以分立前原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入账,转入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转入的负债的账面价值差额,作为股东投入,增加所有者权益。增加所有者权益时,按协议约定的股份数(即发行股份的总面值)增加股本,其余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滥价或股本溢价)。 4、被分立方以分立中转出的资产、负债的净额,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不反映资产、负债的处置损益,不影响分立当期利润表。被分立方应当以转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转出的负债的账面价值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
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帐务就肯定是合并在本部帐务中了,然后作为本部的一个独立部门管理。 如果是独立核算的话,核算是必须在分公司经营地进行,同时要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进行纳税申报的。此后的财务管理政策才是需要注意的问题。一般来说都是将本部的财务管理政策复制到分公司去,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当然也定期合并其各项报表。
并入总部处理。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会计不能单独计算,但可以纳入总部处理。作为内部会计单位,分公司只做往来账。可设置内部交易会计科目,处理内部交易。《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条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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