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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设立的程序的详细过程有如下表示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
不同类型的公司有不同的流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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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立程序如下:1、核名: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一份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好的企业名称,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上网(工商行政管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可以使用该名称,并发出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二、租房:到专门的办公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租房合同,让房东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三、编制《公司章程》:可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样本,进行修改。章程最终由所有股东签署。四、刻私章。五、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6、去银行开公司验资户。七、办理验资报告。8、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各种公司设立登记表,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督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写后,与核名通知、公司章程、租赁合同、房地产证明书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九、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在接下来的步骤中,需要使用公章或财务章。十、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11、去银行开基本账户: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基本账户。12、办理税务登记:执照后30日内向当地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一般公司需要办理两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13、申请购买发票:公司销售商品的,应向国税申请发票,服务性质的公司应向地税申请发票。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设立必经程序有哪些,一般而言要经过以下步骤: (一)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继续进行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 (二)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采用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制,可以使公司的名称在申请设立登记之前就具有合法性、确定性,从而有利于公司设立登记程序的顺利进行。 (三)股东缴纳出资并出具验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除具有人合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资合性,股东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股东的出资还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采取法定的出资形式,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四)登记并获得相关证照。为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法律人格的认可,公司设立程序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即是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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