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不可以转为简易程序,根据法律规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由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规定,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法律对普通程序转化简易程序有以下规定:可以的。虽然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1条规定:“已经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但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对上述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补正,即“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同时并特别强调“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但当事人这个程序选择权是有限制的,即当事人对程序的选择必须要“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主要是:一、当事人对程序的选择权不能与法院对程序的决定权(即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相矛盾,二、当事人对程序的选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第一次是按简易程序减半征收的,,是需要再次缴纳诉讼费的。
有可能是你们案情复杂财产较多,所以转普通程序变成3个法官一起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6人已浏览
446人已浏览
741人已浏览
5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