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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以后仅生育一个孩子的,将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具体情况如下: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介绍,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
不可以,因为独生子女证制度已经废除,无法申请办理,而且孩子超过16岁就算条件符合也是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相关优惠待遇的。独生子女证领取条件: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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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综上所诉,你是符合第(4)款的条件的,属于独生子女。建议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也就是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当事人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因此,现在新生独生子女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但是以前办理了的可以继续使用,同时享受到独生子女的相关政策补贴。对于以前没有办理的同样不能办理了。
由于生理等自然因素,现实中会有双胞胎,乃至多胞胎的情况出现。对于这种情况,只要只生育一次,政府同样是会给予他们独生子女奖励的,只是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要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不管这个子女是亲生的还是收养的,都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待遇。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收养了一个子女后,又生育了另一个子女,虽然事实上他们只有一个亲生子女,但并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待遇。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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