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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说的理由根本就是不成立的!查无此人,法院查无此人驳回裁定书需要16年吗?! 2、被告的姓名,应当是原告提供的!如果无此人,那诉讼是怎么...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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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裁定驳回起诉。 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后,发现原告请求法院保护的实体权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1】上诉人,被上诉人在收到二审法院驳回一审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那么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已经生效了。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从收到二审裁定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二审法院申请再审。【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为侦查刑事案件所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复议是对国家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其上级机关提出的,所以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如果你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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