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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十五天,如果最后一天是的,则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举例说明,一审判决书是4月16日送达给原告的,则原告的上诉期...
上诉去期限,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应当遵守的时间要求,超过法定上诉期限,当事人即丧失上诉权的机会。至于上诉期限15天如何计算出来的,《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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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十五天,如果最后一天是的,则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举例说明,一审判决书是4月16日送达给原告的,则原告的上诉期从17日开始计算,第15天是5月1日,上诉期原本应当是截止到5月1日,5月2日上诉则超过上诉期。但因5月1日是,则顺延到假期后的第一天,如果到5月5日止,那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就是5月6日,5月7日即属于超过上诉期。《》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5天的上诉期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送达判决书必须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1、15天上诉期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开始算。 2、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计算。 3、如果保险公司永远不去拿,法院也会以其他方式送达,比如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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