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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求同意中止执行的相关解释是哪些的

2022-08-04
首先,先说判决书的效力。判决书生效后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13年中也没有发生改判或重审等终止法律判决的法律情形的出现,所以当年的判决书依然是有效的。 第二,法院的执行问题。你说的对,由于赔偿金属于附带民事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此法条中第2便是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属于问题中肇事者当年被裁定中止执行的法定情形。 综上,我认为原法律判决书、执行书依然有效;既然肇事者现在经济状况已经好转,所以中止执行的法定情形已经消失,应当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进行,或者你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同意后便会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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