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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规定建筑工程竣工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有:一、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各类工程质量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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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机构组织相关施工单位(总、分包)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将组织各责任主体进行竣工验收。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根据承包合同和竣工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格清算的经济文件。全名为工程价款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含补充协议)结算工程合同价款。工程结算分为定期结算、阶段结算、年终结算和竣工结算。那么工程验收完成后什么时候结算呢?建设项目竣工后28天内结算。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般条款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材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并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项目交付给发包人。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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