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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派出所以自己名义所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行政复议机关应是县(区)人民政府或者县(区)公安局。被申请人是派出所。行政诉讼中,被告是派出所。...
向市级公安局或向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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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对省、自治区政府派出机关(即地方行政公署)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3.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既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终局裁决(即行政相对人可以选择,但如果选择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的,国务院作出裁决后就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时,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2、行政复议机构,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一种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和裁决工作的办事机构。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中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一般是行政复议机构。
交给这个派出所的上一级公安主管机关。 这个派出所归哪个区、县、县级市公安局(公安分局)管辖,就交给哪个公安局(公安分局)。公安局有具体主管部门,你问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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