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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由于听证制度...
可以要求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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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不需要听证,听证适用行政法规中超过一定数额的罚款、吊销证照等处罚 2.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必须组织听证的,从行政处罚案件上有一个限定范围,即行政机关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不行拒绝,都要组织听证。
不需要,行政拘留虽然是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但行政拘留是不能要求举行听证的,听证的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税务行政机关对处罚相对人的罚款金额,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达到2000元以上,组织达到1万元以上,处罚相对人都可以依法要求税务机关举行听证。在公民或者其他的组织在做出触犯了行政处罚法的行为后,如果案件是比较复杂并具有严重影响性的案件时,为了体现出民主性和教育性也是会召开行政听证大会的,在举行了听证会议时当事人也是可以针对案件提出陈述并为自己进行申辩,以此来确保案件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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