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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借款的债务怎么处理?

2023-05-28
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符合上述条件,不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从上述总结中可以看出,凡是在结婚期间用于夫妻日常共同生活包括赡养老人,供养子女,共同经营等活动产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外夫妻双方有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即使没有用于共同生活那么也是属于共同债务。反之如果一方隐瞒另一方在外借债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是不属于共同债务的,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所欠的债务也应该属于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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