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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予受理: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
(一)给予受理的情形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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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民间借贷纠纷太多,不给我立案。没有这种规定。 2、我借出去的钱总额多(远远没超出法院立案范围)。没有这种规定。 3、公司行为。法律允许个人借贷。 只要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就应受理立案。 你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以受理裁定书,凭此上诉;或者法院不院出具不予以受理裁定书,你可以邮寄立案材料至法院,过了7天不受理的,你可以上诉。
个人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三)曾被吊销《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五)未参加岗位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的,通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通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仲裁;(3)依照法律规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通知原告向有关机构申请仲裁;(4)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通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仲裁;(5)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原告向有关机构申请解决;(7)对于不得受理法律规定的案件,不得到调解的案件,不得依据法院调解的案件;(调解案件,不得依据法律规定的法院调解案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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