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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先给您补偿的情况下,是不能强行拆除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
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但是,在实践中,不可能由市、县政府的工作人员亲自实施强拆,这个工作一般授权或者委托给乡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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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规定,政府拆迁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征地拆迁决定,并予以公告。 在我国当前社会,拆迁时存在暴力拆迁、野蛮拆迁,不补偿、少补偿等诸多现象,。这些官方行为都是错误的。 政府趁着你们不在直接拿机子挖掉你们房子的做法也是违法的行为,应当得到法律的制止。 建议你们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你们的合法权益,这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无权强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2)周转补偿费(3)奖励性补偿费,不同的房屋性质会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偿,如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根据我们专业律师的代理经验,主动出击会获得更多补偿,甚至翻倍,
根据物权法,任何人无权强拆。法律有有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城镇及乡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政府作为国家或集体所有权的行使人人,又很难说他没有权利。这是目前法律的矛盾之处。可以对比一下,中国有强拆,印度没有强拆,作为个人,我认为印度对人的尊重要高于咱们,作为一个国民,我感觉中国的效率要远高于印度。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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