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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已经取得权属登记的按揭房产,即使尚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也不能将其认定为尚未取得所有权而不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抱歉,建议您还清按揭后再申请,或者考虑申请无抵押的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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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清楚才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还清再次使用:1、在还清公积金的前六个月包括结清都没有使用公积金的话,可以第一次公积金贷款提前还完后,能马上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若在结清时或是结清的前6个月使用过公积金,必须在结清后再间隔6个月才能再申请贷款。2、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即可向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你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应为牵涉到第三方银行。1、先做继承公证,做继承公证需要你岳父母、丈夫自己、夫妻双方小孩(未成年要先办理监护人证明),除丈夫外,其他人做放弃继承公证,丈夫做继承公证。当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都是要带上的。2.取得继承公证之后,丈夫带上有效证件和公证书向贷款银行申请贷款转名和房产证转名。银行审核资料后会给出办理资料或派人协助办理到房管部门转名。转名后需拿房产证抵押到银行实行贷款转名手续。3.你也可以等贷款还完后,自己拿上房产证到房管部门转名,这个比第二条简单,当然在还款期间你的一直保存好继承公证书。你拿到继承公证书后,去贷款银行咨询,如不麻烦,还是提前转名的好。
对于尚未付清全部房价款的按揭房屋,在离婚诉讼中能否进行财产分割,理论上存在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在付清全部房价款之前,对按揭房屋还未取得所有权,既然没有所有权,就不宜对按揭房屋的权属进行分割,可以先判归某一方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的相关意见就持这种观点。另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只要进行了房屋权属登记,就已经从开发商那里取得了所有权,陆续偿还的只是欠银行的贷款本息,而不是房价款,既然取得所有权,理当可以分割。 在金融实践中,按揭指购房人将其与房产商的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购房人所有的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贷款给购房人并以购房人名义将款项交由房产商以支付房屋价款,若购房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则按揭银行有权将该抵押房屋变价并优先受偿,其中,并不存在将按揭房屋的所有权转让银行的环节。所以,按揭人对于尚未付清全部贷款的按揭房屋拥有所有权,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已经取得权属登记的按揭房产,即使尚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也不能将其认定为尚未取得所有权而不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方按揭购房,其与银行之间形成的是以所购房产为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共同还贷,则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应由权属一方给予补偿),不妨碍按揭房产的权属确定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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