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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特别程序作出判决、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作出该判决、裁定的法院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或者部分成立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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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 (1)用人单位; (2)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3)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 (1)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 (2)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 (1)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 (2)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 (1)复议申请书; (2)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 (3)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 应在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受理。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审查并决定。 二、行政诉讼 1、受理的情况 (1)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2)对行政复议不服。 [page] 2、起诉期限 (1)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 (2)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你可以向法院诉讼然后提供担保后向法院申请判决前执行,这是一个比较风险的快速拿钱方法。保险的则是诉讼以后直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查封相关财产),然后慢慢打官司,打胜利以后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保全措施的财产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第一,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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