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及收费站名称、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非法干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或者挤占、挪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收取的车辆通行费的,由上级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
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收费公路的审计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立收费站(卡)收取车辆通行费或者应当终止收费而不终止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强制拆除收费设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60人已浏览
1,392人已浏览
2,231人已浏览
7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