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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
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2、具体应当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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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没有时间限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1、要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满足条件可以取保候审。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 (三)患有严重疾病、不能照顾自己、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保释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 (四)羁押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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