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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行为自己的子女...
1、事实收养是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 2、而非法收养是指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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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该条 第四款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该法第 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第三款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由此可知,登记是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公证不是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仅在收养和送养一方要求时,才成为必要条件。
根据《关于重新公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浙财综字〔2007〕42号),一般收养登记收费包括收养申请手续费20元/件、收养证工本费10元/证、收养登记调查费220元/件,共计250元/件若收养弃婴,根据浙价费〔1991〕91号,国内公民向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领养弃儿交纳抚养期间生活费:市区110元/人.月,县区102元/人.月;外国公民收养我国孤儿,原则上掌握在5000美元左右在县以上地方报纸上刊登弃婴公告费由收养人自行承担因此,对于符合领养条件的家庭,到福利院领养小孩时需要交费
收养是指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子女,而与领养的子女产生拟制的血亲关系。扶养是指父母对子女(包括收养的子女)之间设立的一种法律义务,当事人则必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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