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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公司法已经明确规定,股东在一定条件下要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
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础就是有限责任原则,即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负担,股东只需要以其出资为限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其实,股东的退股只能是向其他股东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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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公司有债务,作为公司股东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是很多债权人和公司股东非常关心的问题,就公司债务而言,公司和股东是如何处理债务的,这是公司经营需要明确的问题,今天我们具体谈谈公司债务,股东是否有责任。我们知道,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公司的债务与公司的股东没有任何联系,也就是说,公司出现债务时,必须以公司的财产偿还债务,不足部分必须根据股东出资的具体情况向股东偿还。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预约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预约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例外,如果公司出现人格混合,也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股东应该对公司负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务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偿还。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未足额出资、怠于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灭失无法清算等情况,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有下列情形,需承担连带责任:一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相关延伸】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哪些权利?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分红、表决和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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