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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根据他的权限和市场现状,给出的强制性的价格范围。政府指导价是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
在线下载-固定总价合同在通常情况下并不允许对价格进行调整。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调整价格是不可避免的。这些特殊情况涉及的关键问题是,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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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价变化对合同的影响有: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政府定价目录是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制定的规范政府定价权限、定价范围、定价方式和定价内容等的清单。它是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划分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和基本依据。政府定价目录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及时进行调整。 目前我国政府定价目录分为中央定价目录、地方定价目录两级。凡是列入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其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均由目录中规定的政府部门统一负责。凡未列入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1、不清楚你所说的政府指导价格具体指什么,但就本案来讲,你作为实际施工人,有权按照公平公正的价格,要求开发商支付工程款;2、因为涉及建筑工程,案款巨大,开发商会想方设法扣欠工程款,这存在建筑业普遍的问题;3、建筑工程中,垫资施工已常见,你必须坚持主张自己合法的工程款;4、本案中,关键点是要证明你是实际施工人,开发商未进行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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