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隐匿财产行为是指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在办理房产证时,以“贷款不便”“未领到结婚证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将房产证办理在自己一人名下,等到离婚时予以否认;2、对于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登记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等;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实则自己是房产的拥有者,离婚后,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4、将平时的工资转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银行卡内,擅自将自己的存款以现金方式取出;5、转移隐匿炒股信息,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转移隐匿等。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只要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对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隐匿财产的第2日起计算。 如果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进行的并被发现的,则可以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行为人采取少分或不分的原则,而且人民法院为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可以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