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两本结婚证丢了怎么办,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
可以离婚。男女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补领之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可以离婚。男女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补领之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需要申请补办手续 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二)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三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 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补领结婚证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377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