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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房产属于配偶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此房产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参与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配偶过世,配偶的另一方属于第一继承人,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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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股份是什么时候购买或者获得的,如果是你们婚前的,不属于共有财产。如果是婚姻续存期获得的,属于共有财产,你可以先分割一半,余下的作为遗产。 2、前夫去世时,你们是否属婚姻续存期间,如果当时没有离婚的,你前夫的父母、你、你们的孩子都是继承人,有均等的继承权。如果已经离婚,你前夫才过世的,你没有继承权。 3、需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由所有继承人到场确认是否继承或者放弃继承。 4、如果他们的父母也已经去世的,需要有相关的死亡证明。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继承人,公民可以立将个人财产指定由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因此,如果你丈夫没有立遗嘱,明确财产由谁继承,那么他的女儿在其死后是有继承权的。
以供参考: 1.您提出的问题属于《继承法》调整的范畴; 2.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和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即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即产生两个法律后果:一是确立了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消除了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即是被收养的子女不再承担赡养其亲身父母的义务,同时也丧失了继承其亲身父母遗产的权利。 3.但也有两种例外:一是如果生父母生前立有遗嘱,将个人财产部分或全部遗产赠与被他人收养的亲身子女,那么被他人收养的亲身子女就有权取得受赠的遗产。二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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