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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关于债务是否需要夫妻共同还的这个问题,取决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双方也有共同清偿的责...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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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了,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如果同居期间双方有由共同的债务,可以由双方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能达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确定剩余债务的偿还责任时,应考虑双方的实际偿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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