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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一审判缓刑后,即须要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可以参考如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
等待审判后也不一定会被判刑。具体的判决需要根据事件的情况来决定。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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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近亲属可以会见,但不得超过三人。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款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这位朋友我来告诉你我来给你说说取保候审后基本判缓刑吗这个问题吧: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的一种,是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仅适用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适用缓刑的犯罪嫌疑人较多。但是,取保候审毕竟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实体处理结果。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仍有可能被判处实刑。但相比没有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判缓刑的几率就要大得多。
符合刑诉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即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刑诉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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